广东省二胎生育政策

       你知道最新的广东省二胎生育政策是什么吗?符合生二胎的条件究竟有什么变化?下面,小编除了与您一起探讨以上问题,还会告诉你其他地方的二胎新政策,帮您增进对二胎政策的认识。

       2013年11月15日,中央公布消息,决定放开“单独二胎”,即一方独生子女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。这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。 其实生二胎新政策是在原本的二胎政策上进行的调整或补充,现在各个地区都渐渐开始推行适合自己区域的生二胎新政策,只是时间未确定。目前广东的二胎生育政策是什么呢?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 广东省二胎生育政策

       目前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符合以下8种情况可生二胎。分别是: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,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(含多胞胎)子女均为残疾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,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;再婚夫妻,再婚前一方生育(含依法收养)两个以内子女,另一方未生育过的;再婚夫妻,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,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,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;再婚夫妻,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,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,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;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,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、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,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;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;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、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,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;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(农业人口,下同),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。要提醒您的是,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,应当报上一级计生部门备案。